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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将迎新变化!这些调整紧随“减负清单”落地
时间:2019-12-18 08:46:16-1690

(来源:中国教育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0项务实举措,系统回答了为什么要减负、怎么来减负、重点减哪些负以及由谁来减负4个问题。

一、拦腰砍“表叔”  教师要和这些事说NO了

昨天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张中小学教师“减负大单”进行介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把《意见》明确给中小学教师“减负”的事项分为四大类:

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设置上我们要抓规范,除教育部门以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照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

评价上要重实绩,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的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等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不能工作刚刚安排好就马上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理上定目标,经过清理,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要实行清单管理。

要减社会事务进校园

主要有六个大类,对扶贫任务要充分利用校园和课堂,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多做贡献。对重大专项任务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对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们上街执勤或者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街道社区的事务,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积极吸引中小学校参与社区建设的相关活动。对教育宣传活动,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对于强制摊派无关事务的,我们要坚决杜绝,不能随意让学校停课、出场地、出人参与举办有关活动。

要减报表填写工作

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要统筹安排各类报表填写工作,避免教师重复报数据,多头填表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批备案,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需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提升数据采集的信息化水平,要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路。

要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从严规范借用行为,对于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的,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从严规范培训活动,除人社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以外,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的培训活动。

二、教师编制将迎来新变化

解决教师之累,不少热心网友提议,应该给学校“加人”。今天上午的发布会上,中央编办四局巡视员、副局长田中就表示,总体上看,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职工队伍总量已经不小,基本上能够保障中小学教育发展总体的要求,但同时城市与农村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学校之间,包括有一些学校不同学段之间,因人员编制配备不平衡、编制调整不及时、人员流动不畅等问题,结构性缺编缺员问题也比较普遍。此外,个别地区还存在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未达到国家标准、一些新建学校编制配备不及时等问题。

他表示,接下来国家要从三个方面入手,给教师队伍注入活力。

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的效益

各地要根据教育系统各单位职能任务变化,布局结构调整的实际,首先从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实现现有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

一是结合地方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系统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的整合撤并,精减收回的编制资源统筹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育需要。

二是结合城镇化进程,新农村的建设,脱贫攻坚,优质教育资源均等化等情况,优化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教学点的设置,合理配置人员编制。

三是根据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人员和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

统筹事业编制 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

各地要加大机构编制资源统筹力度,通过挖潜创新,精简机构编制,统筹调剂保障基础教育,落实编制标准。加强管理,严格编制的使用,补齐缺口,满足发展需要。

一是各地要结合实际,将通过各类专项改革,挖潜调剂出来的事业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二是明确要求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剂的力度。结合实际,切实将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到位,同时明确要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以省为单位,每2-3年按照标准调整一次。市县可根据生源变动情况随时调整。

三是强调人事和编制管理的纪律。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育单位不得与中小学混编混岗,占用教师编制。不得长期借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帮助工作。从严查处中小学教职工吃空饷、占用编制等问题,严禁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等。

创新管理方式 增加服务供给

近年来,不少地方在中小学教职工的管理和使用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也取得了一些成效。我们在总结地方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从创新人员管理和培养考核方式,合理保证经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教育事业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县域或上一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统一核定教职工编制并配备人员,跨学校统筹使用教师,提高人员编制效益。推动人员合理流动,支持教师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逐步解决不同区域学校、学段、学科之间教师结构性缺员的问题。

二是要求各地创新培养方式,积极适应新技术变革和新课改的要求,打造一专多能的教师队伍。改革和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推动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通过采取具体政策措施,引导鼓励教师向艰苦、贫困地区流动。

三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利用高校、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中小学社会实践等课程和教学辅助力量。继续深化后勤服务改革,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规范中小学教育服务提供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明确地方政府依法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应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同时,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中小学提供体育、艺术教育服务,多方面满足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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