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发布)2024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湖南艺考统考”)将于2023年12月2日至12月30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试临近,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谣言,严守考试规则,熟悉有关政策和报考规定等,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莫上当: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
近年来,艺术类全省统考复习备考阶段以及考试期间,社会上有极少数人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和急切心理,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所谓的“考试妙招”“高分技巧”,如在美术与设计类或书法类考试中不按试题要求作画或书写(不按试题要求构图;作画内容增加、减少或改变等),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或播音与主持类等考试中不按考试要求着装、有意穿戴装饰物,不按题目要求回答问题等,从而影响了考试的正常发挥和考试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省教育考试院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艺术类全省统考的模拟考试或模拟评卷(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当年被选聘的评卷(分)老师也不能参加任何个人或者单位组织的艺术类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和评卷工作都是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广大考生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诚信应考,不要信谣传谣,更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请谨记:若作弊,报名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均无效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有作弊行为的,除本次参加全省统考各类别成绩无效外,其所报名参加当年高考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均无效;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考生和家长如发现涉嫌考试替考、组织作弊、评委违规参与高考艺术类培训相关活动〔在高考艺术类培训机构上课或辅导学生、参与模拟考试或模拟评卷(分)〕等任何考试违法和违纪作弊行为,请立即通过全省统一的举报电话(0731-88090301)进行举报。省教育考试院将坚决贯彻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切实保障广大考生权益,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要留意:音乐、舞蹈等7个艺术类之间不能兼报
根据安排,在完成高考报名后,报考艺术类(含对口招生艺术类,下同)专业的考生还须进行艺术类全省统考报名和缴费。艺术类全省统考的报名缴费于2023年11月1日至9日在指定系统进行。成功缴纳报名考务费后方可打印专业考试证和参加艺术类全省统考。考生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艺术类全省统考的报名和缴费,且慎重选择报考专业类别,专业统考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名。在报名时,考生应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以及艺术专业特长和潜力,认真查阅或咨询招生高校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服装类(限报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7个艺术类之间不能兼报。
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在音乐类中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务必根据本人特长选择考试主项和考试副项,报名结束后不再修改考试主项和考试副项。音乐类专业考试分为三个专业考试类别:①音乐类(声乐和器乐都考),专业考试代码为A1;②音乐类(仅考声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2;③音乐类(仅考器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3。
在艺术类全省统考报名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声乐和器乐都考,专业考试代码为A1)的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相同科目只能考一次。取得的音乐教育类总分用于对应主项的音乐教育专业的招生录取;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用于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的招生录取;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用于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在艺术类全省统考报名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声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2)的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在艺术类全省统考报名时选定专业考试类别为音乐类(仅考器乐,专业考试代码为A3)的考生,按照考试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取得的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仅用于音乐表演类(器乐)专业的招生录取。
别忘记:考试开始前3天打印《专业考试证》
最后,考生应关注报考专业考试类别的考试时间和考试要求等,在考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专业考试证》,遵守考试纪律和要求,按照《专业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